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的時程規定,公司已於2017年設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制度,目前設有三名委員,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並遵循「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每季審計委員會中,會計師就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進行報告,並視情形就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影響帳列情形與公司溝通交流;內部稽核主管則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
薪資報酬委員會目前設有三名委員,由全體獨立董事擔任,並遵循「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運作。2019年薪資報酬委員會共召開3次會議,會議中討論董事酬勞金、經理人年度調薪、員工酬勞、年終獎金及高階主管培育案…等,並透過公司年報揭露,供外部投資人與股東充分了解。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 本屆委員任期:第三屆106年6月21日至109年6月19日,第四屆109年6月19日至112年6月18日,109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5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屆次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應出席次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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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 | 召集人 | 吳玲玲 | 3 | 0 | 100% | - |
委員 | 李亞菁 | 3 | 0 | 100% | - | |
委員 | 陳來助 | 3 | 0 | 100% | - | |
第四屆 | 召集人 | 陳來助 | 1 | 1 | 50% | - |
委員 | 李亞菁 | 2 | 0 | 100% | - | |
委員 | 王聖煜 | 2 | 0 | 100% | - |
一、本公司一○九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如下:
薪酬委員會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薪酬委員會決議結果及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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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月9日第三屆第十次 |
1.擬修改全公司之組織並訂定部分經理人之薪酬案。 2.本公司一○八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案。 |
經薪酬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且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09年3月27日第三屆第十一次 |
1.本公司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計劃案。 2.本公司擬將第八次買回公司之股份轉讓予員工。 |
經薪酬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且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09年 5月7 日第三屆第十二次 |
1. 擬議定109年分配108年度全體獨立董事酬勞金額。 2. 擬議定109年分配108年度全體一般董事酬勞金額。 3. 擬議定109年分配108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 4. 擬議定109年經理人年度調薪案。 |
第1案:因薪資報酬委員會全體委員於本案均有自身利害關係而迴避,致薪資報酬委員會因無法有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而無法決議,乃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向董事會報告此狀況,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2~4案:經薪酬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且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09年6月30日第四屆第一次 | 1. 擬訂定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報酬案。 | 因薪資報酬委員會全體委員於本案均有自身利害關係而迴避,致薪資報酬委員會因無法有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而無法決議,乃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向董事會報告此狀況,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09年10月27 日第四屆第二次 |
1.擬訂定28職等執行總經理及22職等副技術長之薪酬案。 2.本公司擬將第八次買回公司之股份轉讓予員工。 3.擬訂定本公司高階主管任用條件。 |
經薪酬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且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二、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